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馆概况 > 规章制度 > 工作守则 > 正文

图书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11 03:17 审核: 复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障图书馆工作的的正常开展,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图书馆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一)依据学校要求建立图书馆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加强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是体现以人为本、读者至上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阅读环境、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图书馆安全管理工作的展开、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图书馆和谐、持续、平安的发展。

(二)图书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图书馆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

(三)根据图书馆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各个书库、办公室、走廊等地安全隐患排查;

2.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5.图书馆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四)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目的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保证图书馆灭火设施设备、财产、治安等的安全性。

(五)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六)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图书馆安全管理小组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图书馆安全管理小组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宣传人员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排查人员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相关人员一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因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八)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读者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制度,按时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保卫处。

(九)图书馆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责任并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