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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长、副馆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10 11:44 审核: 复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在校党委、校行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全馆工作。

(二)主持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馆内各项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图书馆经费预算、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项目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进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明确各科室的设置与各机构的岗位职责、工作细则等,布置任务、检查落实和指导各科室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督促全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全馆人员的年度考核的审核上报工作,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做好职工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等级晋升、奖惩等工作。

(五)负责全馆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员的培训、进修、任用等工作,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胜任本职工作、充满活力、不断进取的职工队伍。

(六)组织图书馆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建设,制定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作业的效率和水平。

(七)推进图书馆建设和事业发展,加强图书馆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建设,重视采用新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图书馆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八)主持召开图书馆馆办、馆务会议,研究讨论和决策图书馆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安排布置馆内的各项工作,协调全馆各业务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九)负责对外服务与交流工作,努力做好馆际协作等事务性工作。

(十)领导和组织馆内学术研究及对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图书馆学术研究的发展和学术水平的提高。

(十一)定期向校领导和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定期向全馆作工作报告,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图书馆工作。

(十二)负责图书馆资产、财务、文件处理阅办等各项工作,审批馆内各项开支。勤政廉洁,克己奉公,严于律己,公正处事。

(十三)负责图书馆消防安全、卫生、保卫、维护稳定等综合治理工作。

(十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副馆长协助馆长完成分管行政和业务工作,并完成馆长临时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