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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信息化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3-11-10 17:19 审核: 复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图书馆内部计算机、借还机、公共检索机等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使现有的图书信息资源达到共享和充分利用,并制定以下工作细则:

(一)本馆对各科室计算机的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对自助借还机、检索机、语音播报、监控等设备实行所属部门负责和管理。

(二)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学院有关计算机使用和信息化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化设备操作规程,爱护计算机和信息化设备。

(三)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及网络设置。包括CMOS、显示模式、机器名、IP地址等参数,如确需更改须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并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操作。

(四)要经常检查计算机是否感染病毒,若发现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及时杀毒或报告网络管理人员。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系统、应用、游戏等软件。

(五)不得恶意访问和攻击网络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禁止破坏网络数据、网络资源,禁止在网络上进行恶作剧行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六)要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传送携带有关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或具有威胁性、不友好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不健康的信息,如收到有关此内容的电子邮件或消息,应及时删除,不得散发;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等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七)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馆内设备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他用处,如需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护工作由咨询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