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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自习区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10 17:22 审核: 复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图书馆自习室是供所有入馆读者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拥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同时还应该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禁止任何占座行为。自习座位应随来随用,个人物品随身带走。物品留在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者,视为占座。暂时离开座位的读者,请在座位上(桌面)留下纸条,写明真实的离开时间,否则按占座处理。

(二)占座物品将随时被清除,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到图书馆办公室领取。占座物品一周以上无人领取的,图书馆有权另做处理。对多次占座者将进行批评教育。

(三)凡被占的座位,任何其他读者均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占座物品移开,也可交图书馆工作人员。

(四)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严禁涂抹、刻画,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五)废弃物品请随手扔进垃圾箱,不要留在座位上。

(六)不得在自习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手机应设置为静音,严禁接、打手机。

(七)禁止在自习室用餐或吃零食。

(八)禁止在自习室及楼道内吸烟、吐痰,违者将做出处罚。

(九)读者之间发生纠纷,由图书馆办公室工作人员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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