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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11 03:08 审核: 复核: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和思想保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

(一)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以馆长为组长,支部书记、 副馆长为副组长,支部党员、各部门馆员为成员的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图书馆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可能存在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行排查,做好防范和管理工作。

(二)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2、快速反应原则。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汇报,防止事件发酵放大。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图书馆工作的各个领域。

2、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的管理。认真做好图书馆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展板、海报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在利用这些阵地来服务读者获取信息资源的同时进行意识形态正面引导教育。

3、及时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妥善处理在图书馆区域内发生的意识形态事件。对有意识形态问题的图书第一时间下架并从系统中剔除;对在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的,做好教育引导;对在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散布传播谣言的,及时制止或报请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4、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严禁在图书馆区域内传播宗教、发展宗教信徒或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出版物及宣传品。发现在图书馆内进行的宗教性质活动,及时制止、劝离。

5、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引导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抓好中心组学习,深化职工政治理想学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职工队伍管理,加强职工补充、聘用、考核、晋升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认真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团结引领工作,关注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引导督促他们为图书馆积极主动发挥作用,为图书馆事业做更大的贡献。

6、加强文献资源服务的防范责任。在为师生提供服务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提供非法资源和服务、特别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和谐稳定方面的资源和服务。加强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的审核和管理,提高党的理论著作采购比例,不采购非法纸质图书和电子资源,不接受非法图书期刊捐赠。各部门对本部门业务工作中的意识形态进行严格管理,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7、加强文献资源服务的意识形态防范。在为读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不提供非法的尤其是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诣稳定的资源和服务,不采购非法图书和电子资源,不接受非法图书捐赠。

8、加强立德树人和校园文化建设责任意识。组织各种读书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读者好读书、读好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构建书香校园,充分发挥图书馆第二课堂教育作用。

9、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分析研判图书馆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排查存在的问题或潜在的问题,制订防控措施和解决方案。

10、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